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

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為何?追溯期間多久?

先看本文: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為何?詐欺罪的追溯期間多久?
http://www.justlaw.com.tw/LRdetail.php?id=3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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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我的刑事告訴狀及補充理由狀尚未公開,但我可以先說,當中有很多的篇幅,都是依以下這五條所寫的。
現在我們就一條一條來看,盧勝彥的行為,是不是符合詐欺罪的定義?
(以下引述該文章的文字為藍色,重點則為粗體字+黃色背景;而我本人的說明則為黑色,重點則為紅色)

(一)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」同條第2項:「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」未遂犯亦有處罰。

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,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。以下為詐欺罪的構成要件:

1. 施用詐術: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。
所謂詐術,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,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掩飾事實等手段。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。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,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,因負有告知義務而不為告知,使被害人陷於錯誤,而損失財物的情形。例如:中古車商出售汽車,對於該車發生過重大車禍一事不向購買者告知,使購買者仍為購買。

以上所說,「詐術」就是指「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」。盧勝彥有沒有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呢?答案當然是肯定的。盧勝彥寫了兩百多本書,其書的內容有很多都是造假欺騙的,因此他的確是在做「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」。

本文接著說:「包括虛構事實、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。」

  1. 盧勝彥根本沒有能力在禪定中見到諸佛、菩薩、祖師、古人或部分鬼神,卻寫了一堆在禪定中見到諸佛、菩薩、祖師、古人或部分鬼神時與他們對話的故事,這就是在虛構事實和扭曲事實。
  2. 盧勝彥根本沒有見過什麼簡如玉或海鳳的(犯罪證據002),也沒有見過念錯六字大明咒的阿婆(犯罪證據009),但盧勝彥卻寫了見到他親自見到他們時的故事,這也是在虛構事實和扭曲事實。
  3. 盧勝彥說他隱居閉關期間只有獨居一人,並且與外界無聯繫,也未見弟子,結果事實上卻是一群人去韓國玩。這一點不但是虛構事實和扭曲事實,而且還是「掩飾事實」。
  4. 達賴喇嘛......
  5. 拙火......
  6. 此外還有很多我們已知,但還未公開的,罄竹難書,不勝枚舉,故從略。

因此,盧勝彥的行為,是否符合「施用詐術」的定義,答案當然是毫無爭議,絕對是,肯定是,100%是。而從作為上,盧勝彥主動寫書,造假,欺騙大眾,這是屬於「積極」的作為。

2. 被害人陷於錯誤: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。
3. 處分財產:被害人陷於錯誤後因而處分財產。

盧勝彥的詐術行為是不是有使我們這些被害人陷於錯誤呢?
當然有,這點也是毫無疑問的,絕對有。我們就是因為盧勝彥散布的這些與事實不符的資訊,才誤認為盧勝彥是個真正的活佛,是個真正的大成就者的,所以我們才會向他下跪,才會供養膜拜他的塑像或法像,才會把他的書能買到的全都買了;而法律上所認定最重要的是:才會把財產供養給他

這些,都是我們這些被害人,在「陷於錯誤」時,才會做出的行為。

4. 財產損失:被害人處分財產的行為,必須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,且被害人的損失和行為人的獲利之間必須形成對等的關係。

我們這些被害人,在陷於錯誤後,才把財產供養給盧勝彥,而使盧勝彥獲得不當利益,能夠開名車、住豪宅、穿金戴銀,也把台灣雷藏寺建的金碧輝煌。這之間的對等關係非常明確,無庸置疑。

5. 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,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。

近年來從五燈會元抄取文句,偽造跟佛菩薩古人對話,這當然是故意的,若不是故意的,能寫出這些東西來嗎?
而盧勝彥也不只是近年才取材五燈會元來偽造佛菩薩古人對話,在早期的時候就開始偽造一些神蹟故事了。
施行這些詐術來獲得財產的意圖,還不明顯嗎?

所以說,所謂詐欺罪必須是行為人使用詐術騙被害人,使被害人因為行為人使用詐術而陷於錯誤,被害人又因為陷於錯誤而處分自己的財產(例如:交付金錢或財物),導致被害人或第三人的財產受到損害。

(二) 追訴期是指犯罪發生後,基於法律規定,因一定期間之經過,不得提起公訴或自訴。也就是說過了這個法定期間,就不能因為他之前的犯行去起訴他。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法定刑罰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罪,故依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,犯罪重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,其追溯期為20年,所以詐欺罪的追溯期為20年。
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?依刑法第80條第2項規定,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,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,則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。

關於追溯期,簡單說,就是所有的真佛弟子,只要在發現自己被騙之後的20年之內,都可以告他
以現在來講,就是1993年之後退出真佛宗的人,每一個人都可以對盧勝彥提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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